首页 >> 政策 >>培训 >> 2020年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
详细内容

2020年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

时间:2020-11-11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阅读

重庆企业网微信公众号.png

重庆企业网万人社群.jpg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决定举办2020年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4-27日(11月24日报到,25日—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


    培训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西校区(成都市光华村街56号);


    报到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西校区学之楼。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主要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专题学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管理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研学习四川省优质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和建设发展工作。


    三、培训对象


    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共75人左右。


    四、有关事宜


    (一)请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主要负责人参训,并于11月16日18:00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发送至1521036827@qq.com。


    (二)疫情期间,培训严格落实防疫管理措施,请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出示渝康码检查,近期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安排参加培训。


    (三)本次培训费、住宿费、餐费由市人力社保局资助,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差旅费用按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近三年内存在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纳入此次培训范围,新升级设立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优先纳入培训范围,经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推荐,优秀的区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纳入培训范围。


    (五)受条件限制,本次培训名额有限,报名后以正式参训通知为准。


    (六)本次培训为脱产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旷课,确保培训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等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童浩,17384708403;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王月平,18190977929(现场报到)。


附件下载:

1.2020年重庆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报名表.doc


更多政策资讯、培训通知:添加微信客服获取

1604405752331010.png

重庆企业网 精彩呈献

政策订阅

企业网文章底部1.png

客服中心
新浪微博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