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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表时间:2020-12-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共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 二、活动安排 (一)“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带岗招人招才公共就业服务。2021年全年,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有招聘意愿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每周五固定开展网络直播招聘,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促进求职者就业。 (二)“大创慧谷,创就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行动。2021年全年,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兼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开展,实现就业服务不断线,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四)“梦想驿站”活动。2021年1—2月,以返乡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以就在山城、渝创渝新为主题,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 (五)去产能企业职工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1-3月,以去产能企业职工为重点对象,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提供就业帮扶,促进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就业。 (六)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七)成渝双城就业创业首届博览会。2021年2月底-3月,采取会、展、赛、研等相结合的形式,举办职业指导模拟大赛、就业创业研讨会、渝创渝新创业项目展示、“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带岗、现场招聘对接活动等。 (八)“就在山城,圆梦青春”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型网络双选活动。2021年3-6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共同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开展,帮助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九)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2021年3月、6月、9月、11月,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重点帮扶。 (十)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十一)公共就业服务“五进”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工会、工商联、有关高校,以“走进去”与“请出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进校园、进人力资源市场、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园区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021年3月、10月,以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退役军人部门开展,支持退役军人转业择业。 (十三)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十四)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十五)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开展,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十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12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七)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十八)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九)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型双选活动。2021年10-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共同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开展,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二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髙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其他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强化经费保障,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丰富活动内容。在做好现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就业形势和实际工作需求,适时开展其他服务活动。各区县(自治县)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推动政策与服务落实落地。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杜绝虚假招聘信息,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线下招聘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人。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专项活动的规模大小、线上线下开展形式进行灵活调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要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各区县(自治县)在活动中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应及时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 附件: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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