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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工作

时间:2021-06-16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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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精神,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庆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

二、征集条件

(一)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已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直接推荐入库,已认定的区县级工业设计中心可优先推荐入库。

(三)认同工业设计价值,在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条件,且有较强的提升设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意愿的其他企业。

三、征集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行填写《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当地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报送《设计驱动型企业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公示入库。结合区县推荐情况,择优确定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设计驱动型企业库。

四、结果运用

(一)支持入库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原则上从入库企业中遴选10户市级设计赋能智造标杆企业和10户市级工业设计服务先导企业。遴选细则另行通知。

(三)适时组织工业设计、品牌营销、市场推广、融资服务、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家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设计诊断、一对一服务,助力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

五、其他

请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广泛动员,做好设计驱动型企业库推荐工作,主城都市区各区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低于10家,“两群”地区各区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低于5家。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或电子档)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联系人:袁毅、陈正东,电子邮箱123949414@qq.com。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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