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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之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时间:2021-06-29 十三、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 (一)支持方向。 获得商业价值信用类贷款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通过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https://syjz.cqsme.cn/#/index)申请且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商业价值信用类贷款。 (三)补助标准。 1.贴息时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获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金额的2%(年化)予以贴息。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不纳入补助范围(贴息金额测算公式:贴息金额=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商业价值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金额*2%/贷款实际利率)。贴息标准暂按2%的上限测算,最终补助金额以中小微发展专项资金平衡结果为准。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情况明细表(附件2);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贷款批复等银行出具或签订的能够明确为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的佐证资料)、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融资服务处:丁林毅。
附件:1.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申请表 2.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情况明细表 3.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项目区县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经办人员: 联系方式: 年 月
附件2
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企业2020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 2.表中“存贷行”只需填明支行,“如工行**支行”即可; 3.表中“贷款起始时间、贷款到期时间、银行放款时间”用统一格式,如“2020010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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