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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时间:2021-08-04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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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现就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以下简称“马兰花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渝创渝新”创业品牌,培育一批优质创业培训机构,并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水平、较强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一支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2021年全市开展补贴性创业培训3万人次左右,2022年后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合理确定培训规模。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创业培训内容。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

    (二)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广泛发动更多优势资源参与创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开展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实施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管理,开展SIYB创业培训的机构应有2名及以上、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应有3名及以上获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核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等师资证书的讲师(且在我市创业培训师资库内),有2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组织保障工作,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并经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认定。强化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后续服务,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评估不合格、培训质量不佳的,取消其认定资质。

    (三)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完善资格审核、质量评价机制,实现创业培训师资实名制动态管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师资管理指南》,制定完善我市创业培训讲师选评标准和选评程序,探索创新市场化师资培训模式,根据创业培训规模、师资数量等,组织开展讲师培训,并通过研修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等活动,提升创业培训师资职业能力。定期开展讲师评估考核,对没有从事创业培训工作或未达到评估考核标准的,及时退出创业培训师资库。组织川渝创业培训师资交流、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重庆选拔赛等活动,培育一批优秀创业培训讲师并推荐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创业培训师选拔。

    (四)完善创业培训资源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8号)、《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等要求,开发适用于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课程,构建创业培训课程库和案例库。创业培训机构要按照SIYB培训技术要点、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和相关课程体系开展创业培训,订用正版创业培训教材,不得使用盗版、翻印教材。加强网络创业培训技术平台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和后续服务等功能建设。

    (五)创新创业培训方式。完善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积极推行小班互动式教学,辅以创业实训、观摩游学、创业指导等。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和第三方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创业培训”,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探索开展翻转课堂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鼓励创业培训机构将培训服务“送上门”,为职业院校、高校、企业等提供培训课程、师资等创业培训优质资源。

    (六)促进技能与创业创新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将创业创新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创新课程学习。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应有一定内容的创业培训内容。依托师资培养计划,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辅导员等参加创业培训师资专题培训班,加速院校创业培训师资培养。

    (七)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职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0〕16号),落实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规定,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估体系,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做好创业培训日常管理、过程监督、培训考核、证书管理、教材使用、效果评估、资金管理等一体化管理服务,实现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资金全记录、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质量可监控。

    (八)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和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参加培训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见习、企业咨询等服务,探索开展线上创业服务。鼓励创业培训学员和培训师资、创业指导师等参加“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选拔培育优秀创业创新项目,鼓励创业培训师资、企业家、投资人成为创业导师,支持优质创业导师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

    (九)推动创业培训助力脱贫致富。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创业培训指导。结合乡村创业特点和培训需求,开发创业培训指导课程。引导鼓励贫困地区、农村地区优秀创业者和创业服务人员等参加创业师资培训。挖掘宣传返乡入乡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创业培训师资和学员的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实施。“马兰花计划”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政策制定及工作推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开发及队伍建设等;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评估等,由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组织和后续服务。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确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性创业培训范围,合理确定年度创业培训规模,不得过度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和人员。

    (十一)落实资金保障。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创业培训教学资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创业竞赛活动等经费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保障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开展“马兰花计划”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交流工作经验,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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