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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留创计划实施办法”留学人员回重庆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重庆又一项给力的人才支持计划要落地了 近日,重庆出台“留创计划实施办法” 留学人员回重庆创业 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留创计划实施办法” 近日,重庆出台了“留创计划实施办法”,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其中创业类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最多可获得资助2次。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是指为了对接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启动支持计划”和我市引进海外英才“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海外引才项目,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 根据办法,资助分为创业和创新资助两种,每年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资助等次及总量。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先期执行至2020年,并于2020年末视绩效评估情况确定下期实施时间。 与此同时,之前的重庆市“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停止实施。 哪些人可以申报 申报创业类资助条件 (需同时具备) 1.申报人获得学士级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从登记当年起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创新类资助条件 (需同时具备) 1.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含申报当年)。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温馨提示: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专家评审会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如何申报 如何申报这些创新创业支持?小新打听到,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自主申报 由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送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审核推荐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创业创新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将推荐项目报市人力社保局。 专家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创业创新资助项目,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