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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九、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 (一)支持方向。 2018年5月以来,申请获得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纳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按照《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21号)规定程序,通过原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申请,获得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含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贷款)。 (三)补助标准。 按4.35%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贴息金额),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2020年4月30日后产生的贷款利息不再给予贴息。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处:谭毅,63895304。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九。 九、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线上填报后进行打印);符合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前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jjxxw.cq.gov.cn),点击“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登录后在线填报并打印《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申请表》; (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未到期的,还需提供承贷金融机构出具的正常类贷款证明材料);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经办人员: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开户银行”需填明支行,“如农商行**支行”;2.“申请贴息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进行贴息;3.“贷款起止时间”用统一格式,如“20180310--20190309”;4. “贴息天数”计算到日;5.“贴息金额”=申请贴息的贷款金额×贴息天数÷365×4.35%÷2 重庆企业致力于服务重庆企业单位! 集众家之精华,每天推送有价值的文章! 包括企业政策、前沿发展趋势、企业管理知识等。 重庆企业,助力重庆企业发展! 这里有视野、有态度、有智慧,期待您的关注! 关注微信号“重庆企业”,回复“001”即可加入重庆企业社群。 重庆企业网 精彩呈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