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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时间:2021-0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报名流程见附件2)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服务机构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赛事奖励。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500强、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四、政策激励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五、工作要求 (二)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赛事所有费用不得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及其公司账户。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现场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对外公示和公布。 (三)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均须于全国总决赛前完赛。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项目,须于9月10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 (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五)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