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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2020-2021年)

时间:2021-08-04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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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精神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培训补贴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20-2021年计划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2.5万人次,其中2020年计划培训1万人次,2021年计划培训1.5万人次。参训人员同一年内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二、培训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将培训分为初级技能培训、中级技能培训、高级技能培训。采取现场教学、网络教学、考察交流、专家指导等方式进行,针对不同层级培训设置不同培训内容。

    (一)初级技能培训。主要培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未满4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以基础理论、业务实操、政策法规、职业素养等为主,重点培养参训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中级技能培训。主要培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满4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以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等为主,重点提升参训人员的组织协调、服务创新、团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三)高级技能培训。主要培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满9年,或者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以战略管理、创新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为主,重点提升参训人员的战略规划、运营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能力。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参加培训时长不少于60课时,其中集中授课和网络授课总学时不少于36课时(含考试考核),跟班见习、考察交流、专家指导不少于24课时。鼓励培训机构通过自有网站或第三方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搭建线上培训课堂。

    (二)培训机构。培训可由具有职业培训资质、设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业(工种)、专业,并在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中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可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并负责本区域培训的人员组织、场地安排、资料整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考试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统一制定考核大纲,并依据大纲命制考试试题。考核合格后,由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统一核发《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五、培训补贴

    (一)补贴标准。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可按1500元/人次的标准申领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列支。培训补贴可用于教材、师资、培训场地、组织管理、考试等支出。

    (二)申报流程。参训人员填写并提交《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表》,向批准培训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申请补贴。经个人书面委托,也可由培训机构协助参训人员申请补贴。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按“先垫后补”原则,由培训机构代参训人员申请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受理、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补贴审核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机构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培训的机构要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对培训的真实性和培训质量承担责任。

    (二)强化培训监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做好培训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督促培训机构落实教学计划、实行学员签到点名、教案备课等制度,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现场督查(暗访)或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培训质量监管,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培训情况。要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估,对申报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学员回访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将学员的技能水平、满意度和客户认可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结果应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引导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训,并将参训情况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从业资格认定、诚信主题活动创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挂钩。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参训情况将作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培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对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本计划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培训及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


    附件:1.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020年区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下载:

1.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2020-2021年)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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