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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品工业要实现农工商融合 需要申报试点企业赶快近日,由重庆市经信委、市农委和市商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工业农工商融合互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 三大目标 推动建立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提升农业对食品加工业的保供能力。 培育一批原材料及制造流程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强、加工转化率高、产品市场认识度较好的农产品、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打造一批集线上交易与线下体验于一体、具有鲜明品牌形象和消费者认知度较高的重庆农产品、食品专营店、旗舰店、连锁店,加速完善营销体系,拓展营销渠道和品牌影响力。 试点范围 农副产品种植(养殖)企业 种养殖品类符合《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方向;上年度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销售值(1500万元以上)、产品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已纳入重庆市农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管理范畴;与市内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建立有稳定的供货关系,产品50%以上供给市内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网销平台、超市。 食品加工生产企业 加工产品符合《重庆市促进食品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重点发展方向;上年度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同比增幅15%以上(包括自建农副产品原料供应基地或营销平台的销售产值);同一年度采购市内优势区域标准化种植(养殖)农产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自建基地供应量),原辅料质量安全可控;在加工工艺水平和管理水平方面,应具有机械化、连续化、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食品加工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检测设备,有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产品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企业诚信体系规范、健全。 食品(农副产品)商贸流通企业 建有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或与直供(采)基地建立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设有重庆食品(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网点;上年度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或同比增幅10%以上;营销模式成熟,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促销;与市内农副产品或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30%以上的销售收入为市内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