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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这些名称都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别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企业,都称为互联网文化。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是因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用途 01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 02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 03互联网文化产品比赛; 04互联网文化产品流通: 05开展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所需材料 0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02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03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04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交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文件同意书; 05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06,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0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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