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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07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惠企惠民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服务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方案。

一、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2020年12月31日前,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工程水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其他非居民用水价格降低0.1元/立方米;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到户电价的95%结算;非居民用气降低0.234元/立方米(从7月起根据上游企业门站价格测算);工业企业申请入户安装自来水的材料费和人工费标准在清单单价基础上降低10%。今年内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物流仓储企业,减免租赁合同约定的同期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二)加大红名单企业支持力度。建立红名单企业制度,对纳入红名单的企业,优先保障企业用地、用电、用水和新增用能需求;重点保障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优先提供担保,并给予保费优惠;对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材料采取租赁、代采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其兼并重组落后淘汰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各类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企业“上云上平台”购买云产品、云服务的,每年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四)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对上年度R&D投入2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核定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创新激励;对新认定、复审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五)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对建成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建成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建成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建成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建成区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建成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6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建成区级科技创新工作室、科技专家大院的,给予3万元后补助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六)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商业价值信用贷,优化“助保贷”“增信贷”,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兴农担保公司在2020年年底前继续给予减半收取担保费和放宽反担保条件支持;按照国家基准利率将农业企业贴息贷款补贴额度提升到80%。(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七)加大企业挂牌上市奖补力度。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奖励30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类似板上市的奖励5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奖励200万元;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挂牌的奖励20万元;企业改制时追溯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按企业缴纳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八)放宽许可期限。疫情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九)缓缴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减免50%,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三年未拖欠的,全额减免。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延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承诺期限,最迟可在2020年6月30前缴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经企业申请,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专项调查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因经营困难产生欠税的,在确保无新欠的情况下,一般不予收缴和停供发票;纳税人清缴欠税,可不配比清缴滞纳金,可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十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开业庆典(周年庆)门店外设置简易临时广告1天内免申报,大型综合商业体红线范围内非临街主干道开展商业活动免申报,集中性的车展、房交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大型展销会实行半年备案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十二)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对申报2019年入网费补贴的企业取消“补贴不能超过当年纳税区级实得部分总额”限制条件;对加入我区认可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成为其付费会员、开展网上交易结算并在区内纳税的企业,一次性给予70%的入网费补贴(最多享受2个网店)。(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十三)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对加入“大足区出口信用保险统一投保平台”的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出口保险费用总额40%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在国外保税区设立“海外仓”和开设大足商品展示展销专区(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多个门市可以合并计算),对单个企业支持场租含库房费用50%,每年支持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凡参加经区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展会,给予参展企业一定费用补助(展位面积36平方米、参展人员2人以内的部分),国内参展按70%比例补助,出国参展按90%比例与主办方共同补助,单户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支持企业扩大产品出口,新增出口业务企业且当年出口总额达到1万美元以上,奖励企业2万元;对出口总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区内企业(供应链公司除外,以海关统计发布数据为准),按100美元奖励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获得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十四)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对投资100万元以上新建冷链物流仓库的业主,按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投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为准),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十五)鼓励房地产消费。2020年大足区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个人购买首套增量商品住房按契税纳税总额全额补贴;个人购买二套及以上增量商品住房按契税纳税总额50%补贴;个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非住宅按契税纳税总额50%补贴;个人购买存量二手住房按契税纳税总额50%补贴;水、气、广电闭路电视等三项安装费每户各优惠200元,共计600元/户。(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六)推动大足—安岳“桥头堡”城市房地产信贷专项政策落地,建立商品房买卖互认、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扩大有效投资

(十七)优化招商引资用地保障。对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企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指标;以出让方式用地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工业物业产权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

(十八)允许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受疫情影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承诺在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九)鼓励存量企业(未享受过招商引资政策)技改扩能。对新增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次年起、连续三年,以企业缴纳税金(增值税、所得税)新增的区级实得部分为计算依据,第一年给予8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40%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四、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

(二十)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加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负稳岗力度,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对2020年1—3月新入职员工稳岗参保三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企业,可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十一)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无人机驾驶、全媒体运营等新职业工种培训;针对企业需求,定制开发大足区特色职业工种,满足企业多元化培训需求;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取得初级工(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培训周期内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十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疫情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企业贷款贴息比例由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调整为按LPR100%贴息,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对优质创业项目给予免反担保支持;对被认定为区、镇(街)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除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贴外,另外再给予20万元示范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十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90名。扩大青年人才就业见习规模,新增就业见习基地25家以上,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支持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五、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四)实行特定区域停车柔性管理。设置动态停车位,11:30—14:00、17:30—22:00停放。(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

(二十五)加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力度。2020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0000户、90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1000户、1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十六)加强困难人员岗位兜底保障。加大基层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确实无法通过市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予以兜底安置;推动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建设,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2020年6月底前新建就业扶贫示范车间5个,其中吸纳建卡贫困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六、推动文旅消费回暖

(二十七)加大旅行社营销奖励。今年内给予区域合作旅行社2.8万张大足石刻景区的免票,用于2020年重点区域市场(北京、重庆、成都、西安、贵阳、济南、敦煌)开展主题营销活动;开放旅行社市内组团接待,合作旅行社组织重庆市民到大足旅游,按景区门票挂牌价5折作为基准价享受营销奖励政策。(责任单位:旅游集团)

(二十八)加大川渝市民优惠力度。面向四川籍游客推出3万张大足宝顶山、北山石刻免费赠票;开展“川渝市民半价游”,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大足石刻景区成人票挂牌价针对四川重庆市民按5折执行;积极推进“石刻快巴”大足至大坪环线、红旗河沟等线路,适时开行大足至眉山、乐山等地巴蜀文旅巴士;适时推动大足石刻景区与乐山、眉山、都江堰、金佛山、武隆等地景区游客的互认互惠。(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大足石刻研究院、旅游集团)

(二十九)鼓励来足游客消费。优选特色餐饮、旅游团餐、本地名小吃、酒店民宿、特色商品等旅游服务产品核心供应商20家以上,接入旅游集团统一信息平台,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大足区旅游产业联盟,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抱团营销;发送“无门槛旅游现金消费券”,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期间,向游览大足石刻景区的游客(含团队、散客)发送所购门票金额50%的现金消费券,游客持券2日内在联盟商家消费使用。(旅游集团)

(三十)加大龙水湖度假区优惠力度。2020年凡到龙水湖度假区内游玩的游客,可预约免费获赠体验“丛林穿越”项目1次;游船票按前台执行价格买5送1;购买温泉水世界主题乐园2020年夏季卡、秋冬卡享受八折优惠。(责任单位: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重庆财信龙水湖旅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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