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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之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时间:2021-06-29 七、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 (一)支持方向。 区县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微型企业双创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聚培育示范效应明显; 2.单一场所服务微型企业的孵化场所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 3.2020年入驻微型企业60户以上,微型企业户数占入驻企业总户数(入驻率)60%以上; 4.有运营管理机构和管理服务团队,2020年平台运营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三)补助标准。 对确定为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的,按照不超过区县政府支持平台建设资金额度,给予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平台数量不超过2个;享受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一次性补助的,当年不得同时享受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孵化平台于7月30日前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资金申报类”栏目在线填报并打印《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方案; 3.孵化平台发展基本情况(含平台主要集聚产业及其产业集聚效果) 4.区县政府重点支持的政策措施相关材料; 5.区县政府商请市经济信息委支持建设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的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处:粟远均。
附件:1.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申请表 2.2020年平台运营专职管理人员名单表 3.2020年已入驻企业名单表 附件1
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申请表
附件2
2020年平台运营专职管理人员名单表
附件3
2020年已入驻企业名单表 平台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