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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之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时间:2021-06-29 十、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企业首次融资。 (二)申报条件。 1.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成长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 2.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股权质押给银行或融资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融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获得融资(为挂牌后首次融资)的; 3.企业以股权质押给银行或融资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融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中的任一方式首次获得融资的额度为200万元以上。 (三)补助标准。 挂牌企业首次融资额为200万元(含)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挂牌企业首次融资额为1000万元(含)以上不满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挂牌企业首次融资额为2000万元(含)以上不满30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挂牌企业首次融资额为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挂牌企业以股权质押给银行或融资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融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中的多种方式首次获得融资的,首次融资额为各种方式首次融资金额之和。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申报表(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3.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出具的挂牌备案确认函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4.由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出具的企业获得首次融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企业获得首次融资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融资服务处:黄炜。
附件:重庆市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申报表 附件
重庆市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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