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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 建设新重庆|每月不低于2100元!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领基本生活费

时间:2024-01-05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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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来自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贯彻二十大 建设新重庆”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上的消息,重庆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超过36万人,在人数逐年攀升的形势下,重庆将持续加力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夏杨松介绍,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对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同时,组织金融机构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的企业提供“稳岗贷”,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
引导学生自主就业。对全市各高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若毕业离校后仍未就业,可在人社部门再次申请享受离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重庆市推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整合创业工位申请等7项服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69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从原来的17份削减至9份。为更好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问题,重庆市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提高到30万元,企业申请额度提高到400万元,政府补贴一半的利息。同时,对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并缴纳社保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每户最高8000元。
开发岗位安置就业。重庆市将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大力开发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就业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领取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2100元。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我市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其进行托底安置。
此外,重庆市还将持续实施“百千万”就业指导服务行动,组织100名就业部门负责人交流学习,1000名就业工作人员业务提升,向1万名大学生提供精准就业指导服务;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等活动,举办重庆市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宣讲,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好兜牢青年就业底线,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好就业、就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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