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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时间:2024-01-06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动员、认真筛选,切实提高推荐项目质量,用足用好推荐名额。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申报中国专利奖。 二、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纸质材料1套,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原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复印件;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院士推荐需附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为推荐项目的,报送对应电子版文件1套(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扫描版、所有附件材料PDF扫描版,其中附件材料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应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 四、报送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和推荐项目情况表(附件2),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以及院士联名推荐的项目,填写推荐项目情况表(附件2)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1(纸质版)随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附件2(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8/art_552_189372.html)。《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附件下载: 1.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