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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请注意啦!
现在有两件非常重要的事儿和你们有关 具体事项要看仔细咯~ 2016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
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 开始兑现啦!
本次兑现创新券为2016年度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
2016年申领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且于2016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的企业
2016年申领了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且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在新三板或重庆OTC科技创新板挂牌成功的企业
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http://www.csti.cn/uc/),填报2016年度年报信息、提交并通过市科委审核后
在“我的创新券”栏目下提交兑现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打印《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璧山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再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市科委负责组织审核,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拟兑现的企业名单和兑现金额,并在市科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拨付资金。
企业网上申请兑现受理时间截至2017年2月16日,并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向彦任:67513887
市科委创新办沈着:67511393
接券机构是指接收和兑现科技创新券,提供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创业孵化、高企申报、挂牌代理等科技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和中介机构
凡在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下列七类机构,均可申请成为重庆市科技创新券的接券机构。 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公立三本及以上院校,需具有市级以上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指在市科委备案登记管理的科研机构,需具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指经市科委认定,产学研高度协同、国内外开放合作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独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或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源垂直整合性质的研发实体。
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指具有有效CMA或CNAS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
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服务。
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服务如型式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公告检验、3C检验、监督检测、法定检测等除外。
指市级以上备案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
主要接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服务。
指开展新三板、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
其中,开展新三板挂牌代理业务的,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保荐机构且成为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联盟成员
开展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业务的,需经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且成为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联盟成员
主要接收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为企业提供新三板、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服务。
在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注册、免费开店,并发布科技服务产品
在线提出“申请接收创新券”,提供相关资质证明,通过审核后,即可接收相应类别的创新券。
政策咨询:市科委创新办 67511393
开店咨询: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6751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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