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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行动!2017年重庆市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开始啦!


号外!

2017年重庆市产业类重点研发项目

开始申报啦

你的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呢?

现在就让小编为你解读吧!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完成项目目标任务所需的相应基本条件。


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当前信用分应不低于8分,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创新条件有支撑。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专项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资助强度

重点研发项目50万元-500万元/项;


重大主题专项项目500万元-2000万元/项。

实施周期

重点研发项目(重大主题专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申报方式

基本操作流程

选择计划类别: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

选择项目类别:在专项中对应选择“重点研发项目”或“重大主题专项”。

选择技术方向领域:选定指南中明确的某一重点方向和领域(详见附件),将其领域编号填报至系统。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已选择的技术方向领域,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内容和相应的项目名称。

明确申报经费:按项目申报单位拟在该项目中投入的科技研发活动经费总额不超过20%的比例计算并填报项目财政科研经费申报额度。

重点研发项目申报

原则上由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单位协同创新,联合申报。

重大主题专项项目申报

对产业化前景较好,各类前期基础条件相对成熟,且技术关联性和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很明确的相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以重大主题专项项目的形式进行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行业龙头企业或核心支撑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可主动联合具有技术关联性或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机构(如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针对指南中确定的某个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整体合作作为一个重大主题专项项目进行联合申报。

申报时限

2017年4月21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时

注意事项

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重点研发项目(重大主题专项项目)的定位要求,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

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对“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计划已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严禁申报单位将同一项目在不同市级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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