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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启动申报 研发机构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助为了大力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弥补我市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我市决定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遴选工作。 申报条件 有具体的注册、设立地 注册地在重庆,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重庆。 有明确的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通过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等,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有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 常驻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50%。研发人员结构合理、优势互补,有固定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并且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不低于研发人员总数的1/3。 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设施 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有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 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或人均不低于25万元。 有新型的管理体制机制 研究方向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能够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本身良好运转和发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科研人员当前科技信用分应不低于8分,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遴选程序 机构申报 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初审推荐 各有关区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到市科委。 组织评审 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遴选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实地考察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实地考察。 进行公示 对拟遴选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名单在市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有异议的,市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没有问题的,将与公示无异议的一起报批后,由市科委统一发布。 经费资助 对遴选的新型研发机构择优资助50家左右,每家资助50万元;对遴选的10家左右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按照“三高合一”专项进行支持,原则上每家资助1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时限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17时起至6月5日(星期一)17时止。5月15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 资料报送 各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将在线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材料加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共2份加盖公章后,交注册地区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由区县科委统一汇总(见附表2)同申报书纸质材料加附件材料于6月7日17时前送至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以及未经区县科委审核的纸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