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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和市级楼宇产业园认定工作开始啦!通知 为加快楼宇产业园发展,规范楼宇产业园管理,助推全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81号)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55号)精神,我局将开展2017年度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和市级楼宇产业园认定工作。 关于开展2017年度 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 和市级楼宇产业园认定工作开始啦! 快来看看你的企业机构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哦! 申报对象及条件 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和市级楼宇产业园的申报实行自愿原则,符合相关条件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均可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详见《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81号)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55号)(以上两个通知请通过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http://jxq.cq.gov.cn—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进行下载,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详见附件1、附件2)。 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和市级楼宇产业园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和市级楼宇产业园的单位须按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处。 申报附件 网上下载申报附件 1.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推荐表 2.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材料有关内容和要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晓宽 联系电话:67628688,13883378188 电子邮箱:99723042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