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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5年内将拿出2.5亿元鼓励创新

时间:2017-08-23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阅读



创新之火在重庆愈燃愈烈

各个区县也都不遗余力

卯足了劲儿支持创新

最近,长寿区也开始行动了!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5年内将拿出2.5亿元鼓励创新

多方面大力支持创新

小新了解到,《办法》主要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扶持创新创业、鼓励企业投融资、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及成果引进等几个方面予以支持。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办法》中明确,设立区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滚存使用,采取“后补助、间接补、多维评价决策补”的方式使用管理


凡在长寿区内工商注册、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均可申报相应补助。


这么多补助,看看你符合哪一条?

对新设立或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

对新设立或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补助。

对在长寿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化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引进、调入(迁入)或柔性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其核心技术成果在区内转化的产品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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