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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十九、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一)支持方向。 参加国(境)内外展会的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19年7月1日以来,经向市经济信息委报备,参加国(境)内外展会的中小微企业。 (三)补助标准。 1.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统一布展的国(境)内外展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办,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往返运输费、特装费用(企业单独布展的除外)。 2.经向市经济信息委报备,社会机构组织企业或企业独立组织参加国(境)内外展会,对展位费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的补助,单个展会单个企业最多补助4个标准展位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3.由市经济信息委主办的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活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办。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交流合作处:孙志军,63897881。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十九。 十九、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申报表(附件1); (二)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表(附件2); (三)参展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以及参展情况、取得主要成效、费用支出情况、存在问题、展览期间照片等; (四)参加展览的招展书或参展通知或参展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相关费用支出清单及发票等复印件;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1.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申报表(申报参展补助) 2.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表
附件1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表 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注:报备时,须提供邀请函或参展通知;本表一式二份。 重庆企业致力于服务重庆企业单位! 集众家之精华,每天推送有价值的文章! 包括企业政策、前沿发展趋势、企业管理知识等。 重庆企业,助力重庆企业发展! 这里有视野、有态度、有智慧,期待您的关注! 关注微信号“重庆企业”,回复“001”即可加入重庆企业社群。 重庆企业网 精彩呈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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