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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快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啦!


近日,《重庆市加快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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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实施方案由市科委、市教委和市经信委联合印发,明确提出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建设西部创新中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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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看一下这份方案

方案定下哪些目标?

到2020年,全市高校R&D经费当年投入达到40亿元以上

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建成高校市级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300个以上,实施市级产学研合作项目500项以上,建设高校市级产学研合作团队100个以上,遴选1000名创新创业导师,建立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科教融合平台550个以上

聚集一批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取得一批重大产学研合作成果,服务和支撑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

产学研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得以充分激发,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与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求契合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九大重点任务

1

增强高校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

强化需求牵引的科研导向,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加大重点基础研究布局,高校要积极对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生一批标志性原始创新成果,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创新规律、职能定位清晰的治理结构,完善科研组织方式和运行管理机制,增强知识创造和供给,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对基础类、前沿类、公益类科研等非竞争性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人员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潜心研究、自由探索。

2

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

深化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探索构建有效的协同创新模式。高校要联合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全球前沿科技发展方向和我市战略产业发展需要,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合作基地和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围绕电子核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高校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校众创空间。鼓励高校、企业等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各种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协同创新研究实体。

3

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

高校要通过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形式,联合企业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集中攻克一批主导产业核心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发明专利和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面向本科高校支持一批有较高科技含量、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和较高经济效益的优秀成果转化项目,面向高职高专院校支持一批实用技术、流程改造、工艺美化等应用技术推广项目。设立市教委、市经信委互认的校企联合研究项目,由市级财政、高校和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4

培育一批产学研合作团队

高校要联合企业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培育一批贯穿产学研合作全链条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经营管理人才和团队。


深入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培育引进产学研合作团队和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完善校企科技人才交流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在高校与企业间合理有序流动。


鼓励企业聘请高校科技人员兼任技术带头人,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


建立高校、企业互派挂职机制,提升产学研对接效果。推动高校“双肩挑”人员兼职兼薪改革试点,鼓励“双肩挑”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5

建立产学研共育共享人才机制

面向区域主要行业、产业集群、企业发展需要,推动跨校建设汽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精准医疗、脑科学、智能交通、绿色建筑、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优势学科群,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结构,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加快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


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与企业联合开展“双导师制”和“多导师制”的研究生培养,高职高专院校要与企业共同培养满足经济社会需求的一线技能型人才。建立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


建立“双师”流动兼职制度,支持企业工程师兼职当教师、教师到企业兼职当工程师。在本科高校命名一批工程师培养基地,培养造就具有创新创业和跨界整合能力的新工程师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6

构建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重庆科技要素交易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互动、覆盖全域的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技术供给与需求对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要面向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


加快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的科技经纪人队伍,深入开展项目合作、科技评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等专业化服务。高校可设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集成创新创业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加强高校相关专业建设,积极培养有关服务后备人才。

7

完善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

高校科技人员经批准,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兼职及取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对科技人员的奖励不低于净收入50%,主要贡献人员获得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将横向课题、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纳入高校教师岗位考核、评奖推优、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在评定工程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或进行过产学研项目合作开发的人员。


企业高校人才互派期间,其原职级、岗位和工资福利等待遇保留不变,工作量互相冲抵,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开展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在申请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时给予适度倾斜。


对有效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在技术创新等项目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产学研合作工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招生指标、重点学科专业评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8

支撑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高校要发挥科技、学科、人才等综合优势,主动面向企业关键技术、自觉面向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储备前沿竞争性高新技术,为企业提供智力和成果支持,服务和支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协同促进行业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发展意识,积极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动自主创新,围绕市场和发展需求,与高校合作研发或向高校购买技术成果。


鼓励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通过委托设计、联合开发等方式与高校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将高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转变为企业的资源和研发优势。

9

深化国际产学研合作

发挥重庆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联结点的优势,高校要面向全球引进创新资源,在热点重点难点领域加强国际创新合作,打造国际协同创新共同体。


支持高校与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稳定的研发合作关系,培育引进一批产学研高度协同、国内外开放合作的高端研发机构。


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在渝高校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机构,培育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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