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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与科研息息相关的政策@各位搞科研的小伙伴 一项与各位息息相关的政策出炉咯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出台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原则 战略导向,聚焦重大 统筹布局,协同推进 简政放权,竞争择优 加强监督,突出绩效 参与主体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审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总体任务布局、重点专项设置、专业机构遴选择优等重大事项。 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负责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总体任务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及其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 科技部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牵头组织部门。 重点专项专家委员会由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参与部门(含地方,以下简称专项参与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开展重点专项的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 项目申报 1.科技部、相关部门和地方征集重大研发需求,提出总体任务布局。 2.咨评委和联席会议审议。 3.科技部、相关部门和地方凝练形成重点专项,编制实施方案。 4.重点专项实行目标管理,执行期一般为五年,执行期间可根据需要优化调整。 5.重点专项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由科技部会同专项参与部门及专业机构编制。 6.项目申报指南应明确项目遴选方式,主要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7.经公开征求意见与审核评估后,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 项目立项 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等)应根据项目(课题)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分工安排,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按进度高质量完成相关研发任务。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制定本项目一体化组织实施的工作方案。 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 项目实施中,专业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服务和协调保障工作。 实行项目年度报告制度。 实行项目中期检查制度。 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 1.牵头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准备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在此基础上于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2.专业机构应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组织项目验收专家组,采用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和测试、用户评价等方式,依据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开展验收。 3.项目验收专家组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按照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或结题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 监督与评估 全过程嵌入式的监督评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