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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四届文化艺术行业技能大赛暨第七届重庆市舞台艺术之星选拔比赛

时间:2020-09-03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来自: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人力社保局、文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人力社保局、文联,各市级文艺单位,有关高校和社会单位:


为发现和培养舞台艺术表演后继人才,增强重庆市舞台艺术发展后劲,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决定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四届文化艺术行业技能大赛暨第七届重庆市舞台艺术之星选拔比赛。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比赛章程,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组织推荐工作。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四届文化艺术

行业技能大赛暨第七届重庆市舞台艺术之星

选拔比赛章程

 

一、总则

(一)举办时间。

2020年9月下旬举行初赛,11月上旬举行复赛和决赛。

(二)举办地点。

重庆国泰艺术中心。

(三)主办单位。

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

(四)承办单位。

重庆演艺集团、市艺术创作中心、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五)组织机构。

成立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重庆演艺集团,分为活动组织组、活动评审组、志愿者服务组,分别由相应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比赛组别。

比赛设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5个组别。

(七)比赛方式。

比赛设初赛、复赛和决赛。由组委会聘请舞台艺术表演专家组成比赛评委会,负责开展比赛的评审工作。初赛以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以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条件。

1.凡重庆市籍选手(含在外地工作、学习的重庆籍选手)和在重庆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籍选手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选手还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2020年11月30日前未满36周岁)。

2)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

3)未曾获得往届“重庆市舞台艺术新星”奖。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20日(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2. 报名地点:重庆演艺集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沧白路69号,邮编:400010)。

3. 联系人:郭晨(电话:63703084、18008303904)。

4. 报名方式:市级文艺单位和高校的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报名,其余参赛选手由所在地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名。

5.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比赛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选手表演录像1份(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存放,MP4格式,须为同期声影音,采取单机对位不切换录像方式,录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单位或人员的提示性信息)。

3)选手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比赛程序。

1. 初赛:2020年9月下旬,由比赛评委会采取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经评委评议和打分,按选手得分高低排序,各组别取前10名进入复赛。比赛组委会将于9月底在市文化旅游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入围复赛的选手名单。

2.复赛、决赛:2020年11月上旬在重庆国泰艺术中心举行,采取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评选。复赛结束后,按选手得分高低排序,各组别取前6名进入决赛;决赛结束后,按选手得分高低排序,评出各组别等次奖。

(四)比赛内容。

各组别的比赛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戏剧组:

1)川剧、京剧大幕戏片段、折子戏(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2)话剧的片段、小品、歌剧、音乐剧、舞剧(芭蕾舞剧)、曲艺剧、杂技剧的片段和曲艺小品(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3)我市其他地方戏曲剧种的大幕戏片段、小戏(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2. 音乐组: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2)器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演奏(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3. 舞蹈组: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4. 曲艺组:

曲艺类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

5. 杂技组:

杂技类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注:同一选手参加复赛和决赛的节目不得重复。

三、激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 各组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获得者授予本届“重庆市舞台艺术新星”;二等奖获得者授予本届“重庆市舞台艺术新秀”。

2. 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及选手获奖等情况,综合评定出本届比赛优胜组织奖若干名。

注:以上各类奖项允许空缺。

(二)证书奖金。

对一、二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余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对优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牌。

(三)颁奖安排。

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颁奖。

四、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及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传播、宣传的权利。

(三)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比赛组委会组织安排的相关演出活动。

(四)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人员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理。

(五)本章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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