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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时间:2020-11-26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来自:重庆市人社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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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

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33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营造关心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决定面向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我市内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在2020年度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并成功申报补贴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二、评选标准

    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受理,本次评选的考核指标归属时间范围为2020年度。按照一类、二类标准,由区县(自治县)各推选1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评审小组评选,评选类型见附件1,评分详情见附件2。

    三、奖励办法

    由市人力社保局评审小组从推荐单位中择优评选一批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补名额为15家。其中,一类奖补名额5家,每家2万元;二类奖补名额10家,每家1万元;合计奖补金额20万元,并颁发“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牌。

    四、进度安排

    (一)11月27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填报《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呈报审批表》(见附件),并将盖章的纸质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评审小组。

    (二)12月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评审小组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的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进行评审,筛选15家单位列入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12月11日前,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对应奖补。

    五、工作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评审小组负责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上报的候选单位进行会审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安排专人牵头负责,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本次评选旨在加强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总结先进经验,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二)严格推选标准。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对照标准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小组推荐辖区内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本次评选采取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承诺制,各基地须确保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可撤销其所获奖项,并追回其对应奖补。

    (三)科学民主推荐。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要严格审查,对拟推荐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要充分征求直接服务对象和社会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刘林玮,电话:023-65172125


    附件:1.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类型详情表

    2.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分详情表

    3.重庆市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呈报审批表


附件下载:

1.渝人社办〔2020〕33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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