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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实施细则

时间:2020-12-23     作者:重庆企业网【转载】   来自:垫江县政府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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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3号)精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全县实际,将营养工作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努力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1%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2.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8%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8%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持续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5%;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6%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营养过剩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5%;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有较大提高。

——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200。

到2030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5年的基础上提高5%。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5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5%;其中,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基本普及。

——全县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执行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严格执行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中医药利用等与营养健康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严格实施地方营养健康标准,开展营养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地方标准的使用指导。研究成立我县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制度。推动疾控和医疗机构配备专兼职营养工作人员,建立营养相关科室,形成营养健康工作体系。(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勇于创新、积极交流,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计划。(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

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相应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开展营养与健康专项技术培训;推进临床营养医学和公共卫生食品营养学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临床、运动、公共营养师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的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等教育资源优势,培养营养专业骨干人才;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责任部门: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监测。依托国家、市级食品营养监测项目,掌握不同区域、重点人群的膳食结构、营养水平和变化趋势,为科学制定营养性疾病防控策略、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供依据。积极开展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定期评估;主动开展全县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依托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和监测项目,加强对重点人群贫血、生长迟缓、肥胖等营养健康指标的监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县教委)

开展食物成分监测工作。定期开展食物成分监测,逐步拓展食物种类及监测内容。收集各种成分数据,配合更新、完善全市食物成分数据库,逐步建立我县食物成分数据库。(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居民营养健康现状,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及其相关因素分析、食物营养价值评价。根据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因素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意见,指导群众科学膳食。(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和重点食物含碘量调查;及时、准确分析和预测全县碘缺乏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科学补碘,全面落实碘缺乏病综合防控措施。(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县科技局)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落实上级部门编制的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我县贫困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扶贫办)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县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开发具有我县特色的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和特色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牵头部门: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示范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依托疾控系统和职教资源,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以传统大众型、特色型、休闲功能型产品为重点,继续推进以稻谷为主食产品的消费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优先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导群众养成具有地域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探索形成中医健康咨询、健康宣传、膳食指导、中医调理等健康养生服务包的新模式,促进中医营养产品家庭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建立传统食养与中医药保健的健康服务新业态。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等特殊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县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监测及安全性评价。认真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国家现有信息平台,加强全县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加强营养健康数据整合。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实施多部门营养健康相关大数据的分析项目,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推动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利用新媒体等多种信息技术宣传手段,建立县级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的科普宣传平台。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和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编写适合我县不同人群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开展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营养健康知识和科普技能培训,加强对营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

搭建免费共享的食品营养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收集和营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媒体人员营养健康素养和职业素养,客观、准确报道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通过落实企业相关责任、严格食品相关标准、规范产品广告宣传等方式,发挥企业传播正确营养知识的作用,引导公众理性、科学选购食品。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梦想社区·幸福家园”主题日等为契机,依托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不同人群特点,以“梦想课堂”“梦想沙龙”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开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常态化科普宣教工作。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村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计划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重大行动(见附件),建立工作台账,确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路线和时限,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研究解决营养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将必要的营养与健康监测、干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委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建立健全营养健康工作评价体系,适时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垫江县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重大行动具体工作任务

附件下载:

附件:垫江县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重大行动具体工作任务.doc

为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近日,垫江县印发了《垫江县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由主要目标、完善实施策略、加强组织实施、重大行动具体工作任务(附件)等四个部分组成。

《细则》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全县国民营养工作预期实现的目标,包括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孕妇叶酸缺乏率、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三级医疗机构营养科和营养师配备、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等预期目标。  

《细则》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的工作思路,强调“大健康、大营养”的工作格局,通过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加强营养能力体系建设、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普及营养健康知识等一系列策略的实施,建立健全与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营养行动计划,切实履行各部门法定职责,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营养安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细则》通过加大投入、优化资源、提升能力,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和吃动平衡行动等重大行动,切实改善全县国民营养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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