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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重点项目兼并重组将获政府大力支持为推动我市企业兼并重组 《关于申报2017年度企业 兼并重组市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正式发布 凡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 千万别犹豫 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5日 抓紧机会快快申报 兼并重组目的 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为推动我市企业兼并重组,按照《重庆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方案》(渝府发〔2017〕2号)要求,经研究,关于申报2017年企业兼并重组市级重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正式发布。 申报条件 兼并主体 ·兼并主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兼并重组后重新设立新企业的,以占控股地位的出资企业名义申请。 ·兼并主体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上,兼并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兼并对象 ·兼并重组企业应于上年或当年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鉴于厂办大集体企业有专项改革政策,中央在渝企业和市内国有企业兼并所属厂办大集体企业不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有利于弥补产业缺环或延伸产业链条,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收购股权原则上应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特别重要的项目可以放宽到相对控股地位。两年内控股地位不能变化,股权份额不能减少。 申报程序 民营企业和区县属国有企业 (其中,上市公司应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报) 实施兼并重组,经所在区县经信委审核后,向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 中央在渝企业 直接向市企业兼并办申报。 民营企业 拟申请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请登录“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网”上注册和申报。 (网址:http://www.cqfund.gov.cn) 申报资料 主要包括 项目申报表 项目简介 兼并双方营业执照 工商变更手续 新公司股权构成说明 兼并协议及交易支付凭证 兼并方上年企业财务报表 涉及职工安置的 应提供职工安置方案 备注:项目简介(兼并双方企业概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业务整合及发展目标,人员安置,资产及债务处置,资金需求及来源,新项目实施及经济效益测算,实施期限) 申报资料请装订成册,共三份(申报企业一份,区县经信委、在渝央企集团公司一份,市经信委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简介》请汇总发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浩 联系电话:63896896 13808340003 邮箱:472015433@qq.com |